郑州女子为给孩子改名,请假一周!其中曲折令人唏嘘
来源:dy.163.com | 发布时间:2019-12-06 10:12:54 | 浏览次数:1123
11月26日,河南交通广播《直通1041》栏目接到了郑州市民张女士的求助电话, 张女士想给自己的孩子更改姓名,往辖区户籍室跑了好几趟,事情都没有办成。 南曹乡派出所户籍室表示需要学校出具一份同意更改的证明,可校方又表示更改户口是派出所的事,问题一度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记者了解到,张女士离婚后孩子跟着她生活,所以张女士想让孩子随自己的姓,但是南曹乡派出所户籍室说,想更改姓名,必须让孩子所在的学校写一份同意更改的保证书。 孩子改名,学校写哪门子保证书呢?接到求助后,记者当天上午找到张女士进一步了解情况。
原来,南曹乡派出所表示, 给孩子更改户籍信息,首先校方必须保证同意更改学籍。对于派出所提出的要求,南曹乡张华楼小学认为逻辑不对: 户籍和学籍是两码事,派出所第一步还没走,就让校方保证第二步没问题,这合乎逻辑么?所以,校方坚决不出书面保证书。
张女士在两个单位之间左右为难。那么,南曹乡户籍室要求学校出保证书的规定是否合法呢? 《直通1041》栏目组法律顾问张淑慧律师认为: 派出所附加的这个条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只需要父母双方同意,凭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直接到辖区户籍室提出变更申请,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姓名变更权,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与学校没有关系。 周二上午10点,记者陪同张女士和她的前夫关先生一起,带着孩子来到了南曹乡派出所户籍室。 记者以暗访的形式,示意张女士直接向窗口民警提出办理业务的请求,这次民警会是什么态度呢?
户籍室民警的态度让记者颇感意外,张女士和关先生更是一脸的疑惑! 对于学校所谓保证书的事情,这次民警居然连提都没提一句!
张女士和关先生向记者确认, 为他们办理手续的这位户籍民警,和这些天一直接待他们的是同一个人。张女士说,前两天她刚过来一次,当时还出示了一份张华楼小学开具的证明,证明孩子是学校的学生,但依然被拒绝办理更改姓名的业务。 民警要求必须要出具学校同意将来更改学籍的保证书才行。而这一次, 已经折腾了一个多礼拜的事情,不到20分钟,变更过姓名的户口本竟然直接就打印了出来。
记者看到,南曹乡派出所户籍室墙上挂着的 “户口办理指南”中,姓名变更一项明确写着: 学生变更姓名,需要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但这个证明到底要“证明”什么,并没有明确写清楚。对此, 孩子的父亲关先生认为这个规定并不合理。
南曹乡派出所户籍室对张女士孩子变更姓名业务前后态度地变化,究竟是当天早上听见了节目,还是媒体的采访车开进派出所院子里引起了注意?这些都只是张女士的猜测。
对此,办理手续的户籍民警表示: 她是刚接到上级领导的通知,说是没有学校开具的证明也可以办理姓名的更改,所以她才受理了张女士的业务。 可是,规定就在墙上挂着, 这件事情到底应该按规章制度办? 还是应该按领导指示办?“户籍办理指南”中要求学校开证明的有关规定,到底是部门内部的决定,还是有法可依的条例?规章制度不能朝令夕改, 是合法的就应该坚持,是非法的就坚决取缔。
今年5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例行吹风会,司法部负责人介绍说,截止2019年4月底,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
张女士的孩子已经成功办理了变更姓名的业务,但是派出所户籍室的墙上依然悬挂着要求学校开具证明的相关规定,能不能取消,还希望户籍部门能尽快依法作出决定。
在简政放权、
转变政府职能的时代要求下,
尽可能减掉不必要的公章、
打破不合理的规矩,
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是每一个政府部门都应当
认真作答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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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交通广播《直通1041》 记者: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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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付琳 监制丨宋士超 执行总监丨姚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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