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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公平!河南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出台

来源:郑州日报 | 发布时间:2020-01-09 10:01:50 | 浏览次数:1174

(原标题:今后这些考核更透明公平!河南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出台)
职业技能考核,事关百姓职业发展,今后,这些考核将更透明更公平。1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近日出台《河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河南考核鉴定场所的理论知识考场和操作技能考场均应有视频监控或录像设备。考核鉴定的全过程视频资料应保留一年以上。
及时备案 分级管理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是指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设立,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具体实施的单位,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和其它实施部门(单位)设立的鉴定机构。
鉴定机构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省、市、县三级备案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考核鉴定二级国家职业资格/技师(含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初、中、高级工)及以上级别的鉴定机构的备案,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考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含五、四/初、中级工)的鉴定机构的备案,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考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及以下级别的鉴定机构的备案。
全过程视频要保留一年以上
根据规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应在备案的场所内进行。考核鉴定场所的理论知识考场和操作技能考场均应有视频监控或录像设备。考核鉴定的全过程视频资料应保留一年以上。
此外,考评人员必须具有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考评二级职业资格/技师的考评人员必须具有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考生答题信息要保存三年以上
按照要求,我省鉴定机构应加强信息化考试系统建设,实行理论知识在线考试。暂不具备条件的,鉴定机构应制定严密的阅卷评分制度,细化阅卷评分工作流程,实现评分、总分、登分工作全过程留痕。考生答题信息应保存三年以上。
鉴定机构应制定操作技能考核评分工作细则,由考评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完成评分工作。操作技能考核评分由考评人员签字负责。鉴定机构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操作技能考核评分的信息化管理。考评人员签字的评分材料或评分信息应保存三年以上,考生的考件实物、图片等应保存一年以上。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本辖区内鉴定机构质量管理档案,制定鉴定机构质量等级评定办法,对鉴定机构进行评级。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评定为优秀的鉴定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通过减免检查、降低抽查频次等方式,支持其开展工作;评定为基本合格的鉴定机构,应限制其考核鉴定规模,责令限期整改;评定为不合格的鉴定机构取消其备案。
擅自修改成绩 成绩不予认定
此外,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绩不予认定:未按规定使用考评人员;未使用从国家题库抽取或省鉴定中心备案试卷;违反考务管理程序,不按时领取、分发和收回试卷或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核对考生证件;擅自降低、提高合格分数线或更改成绩等。
如果有这些行为,将取消备案:超出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开展考核鉴定工作;未经实施部门同意在备案场所以外开展考核鉴定工作;授权其他机构使用其资质或转让其资质开展考核鉴定工作;工作人员、考评人员存在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严重失职行为,经查实;群众举报或媒体报道存在管理混乱、虚假宣传、乱收费等问题,经查实;考核鉴定过程中出现严重安全事故;连续2年不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等。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责任编辑:朱红_H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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